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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尔:“去哪里,我的盟友?”

    亚瑟:“不是去喝酒?”

    他下了一级台阶,又回头,没表情地问:“你成年了么。”

    乔沃德:“?”

    他先看看索尔,然后迟疑地指向自己。

    亚瑟:“问你。”

    乔沃德:“我23岁了……”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回答,13岁……

    ……现在他扒在一辆隆隆作响的重型机车上,脸是懵的,身子是僵的,纽约街道的无数的车灯在他身侧一闪而过,冷风飕飕地刮着他的脸蛋。

    他依然没办法理解,亚瑟是如何做到在10分钟内,踹痿了在对面商店里抢劫的小混混,并骑走了他的摩托,顺便像提猫一样把乔沃德提到车身前面去的……

    乔沃德:“……你们喝酒就好了,为什么拉上我??”

    亚瑟:“你成年了。”

    乔沃德:“???”

    这是劫持!他要他的手机!他要打电话告诉美队和大超!

    ——然后他绝望地想起,自己被提上车的时候,连手机都没带。

    索尔听说要喝酒,兴高采烈说他换身衣服,一会儿就跟上来——乔沃德都不知道他要换谁的衣服了,只能默默祈祷他能发现衣柜里,圣诞节给大超他们买的旧衣服,不然他可能会在街上看见一个穿露脐T恤的雷神……

    乔沃德咬咬牙,说:“你放我下车,我不想去。”

    亚瑟一个急停,停在红绿灯前。

    他一条长腿支着地,在摩托上坐直了身子,说:“那你下车。”

    趴在车身上的乔沃德愣了一下,伸脑袋看看周围的街道,开始七手八脚往下爬。

    爬到一半,绿灯亮了,亚瑟再次像拎猫似的把他拎了回来。

    现在他彻底绝望了。

    他不但被一个超级英雄劫持了,而且这个超级英雄,脸还长得特别凶,凶得他连“你这个混蛋!”什么的都不敢骂。

    他以为喝酒纹身烫头的亚瑟,会把他带到一个嗑药蹦迪的和谐场所,那种乔爸乔妈一遍遍叮嘱他“男孩子不可以进去哦!进去会被卖掉的”的地方。

    结果当亚瑟在纽约和大都会交界的某处,一握车把停下时,乔沃德发现,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酒馆,里面放着昏黄灯光和70年代音乐的那种。

    ……索尔不知道跟哪里去了。也许走丢了。

    亚瑟跟酒馆老板好像认识。

    他一进门,就先说了句:“我没钱。”

    老板:“赊着。“

    两大杯啤酒和威士忌,哐哐从酒桌那头飞过来。

    亚瑟指乔沃德:“给小孩甜一点的。就戴安娜老是点的那个。”

    其中一杯啤酒被收了回去,端上来一杯芬芳馥郁的冰镇葡萄酒。乔沃德缩在高脚凳上,小心翼翼摸了摸凉冰冰的杯壁,又把手缩回去。

    他不知道自己这个小动作在其他人看起来,像只怂怂的小动物。

    亚瑟暗金的眼眸看过来,真的超凶:“喝掉,甜的。”

    于是乔沃德只好拿嘴巴去抿。抿了一口他就认出来了,甜美可口、芳香四溢,常用来跟奶酪佐餐的葡萄酒——

    “阿尔萨斯琼瑶浆。”

    他小声嘀咕。

    “噢,看来还是懂的,我真以为你拐了个未成年来喝酒。”

    酒馆老板笑着擦拭酒杯。

    “我想我跟你们正联关系不错呀,不至于这么搞我。”

    这不是单纯的琼瑶浆,酒精度很低,酒里还调进了其他花香,尝起来冰冰甜甜的。

    乔沃德抿完一口,趁亚瑟没注意,又伸头偷偷尝一口。

    现在他知道那位戴安娜为什么爱点这种酒了。

    亚瑟:“小孩今天不开心,在家偷偷哭。我把他带出来透透气。”

    乔沃德冷不丁被他戳穿,窘迫得开始脸红:“我也没哭……”

    亚瑟:“那就不是说你。”

    过不了多久,索尔脑袋后面扎了个小揪揪,也跑过来了。这俩一碰面,找了个桌子就开始掰手腕,掰得酒馆老板直喊心疼桌子。

    乔沃德就坐在角落里看他们掰手腕,抱着酒慢慢喝。他真的不爱出门,除非有人拖着,他可能会死在自己的诊所里,更别提晚上去酒吧。

    但这个酒馆缓慢的音乐、摇摇晃晃的灯光、老旧的漫画海报,却让他觉得一切刚刚好。

    更别提几分钟后,戴着眼镜的克拉克·肯特也跑了进来。他跑进来,什么都没点,先温温和和把小医生搂了一搂。

    亚瑟:“所以这就是你们——一分队的相处方式?”

    难怪养出个娇气包来。

    他都觉得奇怪,就这么个白白软软的小孩,居然能跟着正联复联的超级英雄到处做任务?

    别说挨一枪了,估计被刀擦下手指,都会疼得卷起来哭。

    克拉克只说:“亚瑟,下次你要带他出来喝酒,其实可以先跟我们说一声。任务的事情也是——尤其得知会蝙蝠。”

    他也给亚瑟和索尔留了个联系方式。

    在监控里看见那个满身霸道纹身的男人,拎了小医生上车就跑,他和美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打消了托尼直接发射马克盔甲去吊摩托的想法。

    亚瑟抽空瞥了娇气包一眼。

    这会儿小孩正抱着酒慢慢喝,听索尔和克拉克说话。下撇了一个晚上的猫猫唇,回勾了一点点弧度。

    蓝眼睛里一直掩饰着的、面对不幸时无能为力的灰暗感,这会儿总算下去了。

    于是金眸男人自顾自喝酒,不再看他。

    ……而这天晚上,大蝙蝠依然没有收到小男孩的消息。

    第83章

    迪克有理有据地认为, 这个月的大蝙蝠可能进入了更年期。

    好吧。虽然年龄对不上, 但鉴于布鲁斯·韦恩每天四小时的睡眠、近乎自虐式的精神和肉体训练(你能想象什么人每年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会是在制作一个承载自己全部战斗数据的虚拟蝙蝠侠程序, 然后由今年的自己一次次把虚拟的自己杀掉吗?), 他认为大蝙蝠偶尔内分泌失调, 也是极有可能的。

    具体体现在:每天夜巡, 被锤得半身不遂的罪犯越来越多。

    很多外地罪犯提起蝙蝠侠,都会对他的不杀原则嗤之以鼻:就他还能管住哥谭?被揍了一顿, 老子越狱出来养养伤, 又是好汉一条。

    只有哥谭人知道这种手段的狠辣之处。

    哥谭的黑暗,是一座庞大的金字塔。

    跟蝙蝠侠屡次交锋还能搞事的,如小丑、企鹅、贝恩、谜语人等等,这些阿卡姆人才伫立在金字塔几不可见的顶端;

    而在他们之下, 是数以万计在黑道中摸爬滚打的人,从地痞到黑帮大佬一应俱全。

    对于非阿卡姆毕业生来说,半夜遭遇蝙蝠侠, 倒不如被哥谭警方一枪打死。

    谁都不敢想象,当一个罪犯被打断了四肢、丢进哥谭中央监狱会遭到怎样的对待。这里是哥谭的藏污纳垢之处, 所有穷凶极恶的囚犯都在此聚集,一个残废在这里无异于落进人间地狱。

    然后这些人就“消失”了。

    没有人可以说他们是死了。因为有人曾目击过,几年前在道上红得发紫、经手无数人命的某大佬, 出狱后疯疯癫癫、一瘸一拐,像流浪汉一样捡街上的垃圾吃。

    这种意义的“消失”,对蝙蝠侠而言, 是净化了哥谭;但对罪犯而言,就是生不如死。

    因此在哥谭黑道,流传着一个荒诞的遭遇蝙蝠求生指南:

    杀不了蝙蝠,我杀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