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走进锅盖下的世界
历史的车轮不会因个人的努力停下前进的步伐,逃跑的人喜欢一脚踹下负重加快马车赶路的速度。
林奇被抛弃了,这点毫无疑问。
索伦踹下了可有可无的学生,连带丢下的还有他曾经的右手。
最是无情负心汉。
融为一体,交换体液时叫人家小甜甜,可人家从妙龄少妇压缩成幼齿萝莉,一脚踹下,头也不回。
这一甩不要紧,搞得接盘的林奇瑟瑟发抖。
彼之萝莉,吾之熟妇。索伦弃之无味的鸡肋,林奇跪舔仰望的存在。
供养一个天赋器官的消耗是恐怖的,对于林奇来说,回家的右手索取太多。可怕的需求量大到让一个发育完全的男孩怂得双腿发软。
追寻原因是在器官移植方面,现世和前世有着截然不同的观念。
前世讲究大马拉小车,人妻爱正太,现世则提倡小马拉大车,大叔好萝莉。
更多的载体会选择等待马儿的成长,进而在这一过程中解析植入器官内部的力量与法则。过去的林奇会享受这一过程,与右手一起渡过青少年时光,而索伦干预加速了这一过程,使他不得不面对超速生长的右手,所需能量大大超过他身体的供给。
毕竟前世的人类个体差异性极小,单论内部结构,成年男子强壮的心脏依旧在年幼儿童的身体承载范围,手术要考虑的只是胸腔的大小容量。
人们普遍相信马儿跑得快拖不跨车主人。而到了休伦位面,嘿嘿......
小拳拳分分钟钟教你做人哦!
在跑了三十三个车轱辘距离后,林奇停下撒泼的行为,他活动一番膝盖,让里面的软组织尽快变成硬骨头。至于人的膝盖里到底长没长软组织,这点无关紧要。
总之林奇要站起来,从生理上和心理上一同站起来,他平视一眼随时会吸干他的右手,抬头看天,时候不早了,又低头看向脚下长疮的红疹地,于是乎产生了这样一问题。
“晚上该吃什么?”
林奇上一次吃东西要追溯到之前一次被绿,当时由于心情原因只吃了两片面包,这点摄入量对于一名普通发育期的少年来说都显然微不足道,何况正在进行二次手部发育的林奇。
人活着不是为了吃,吃得更多,吃得更好才是追求。林奇必须尽快找到食物,然后吃下去,有一大家子嗷嗷待哺,包括体内二十八个单位的细微生物和待产的右手。
喂不饱的后果非常严重,离婚的代价是在变成蘑菇和干尸之间做出抉择。
那么,排在首位的课题,生活在锅盖下面的人类到底吃什么?
林奇没有退路,从他站得地方出发回到米登大公领的铁岭,卡洛堡,保守估计要走上十天十夜。来的时候坐马车能快上一些,拉车的马是一匹经过杂交育种的魔驹,动力十足。依靠双腿走路的林奇刚刚还追不上人家的马尾灯。
回去,不现实,林奇不想半路变成蘑菇和干尸,而且现实很残酷,不做点什么,他跑不过右手的生长速度。在右手生成第二十九个细微生物前,林奇必须把身体的承载能力提高到二十九。
所以,唯一的出路是向前,前往索伦指定的起点,那座名为阿蒙德的人类小镇,去问问住在里面的人们,除了土以外有没有其他能吃的东西。
......
下车的地点,距离小镇有一些距离,可能是索伦交的车钱只够马儿跑到这里,当然大概率是因为马车里的人不想靠近小镇。这个人是索伦和车夫的几率五五开。
林奇没有选择,徒步走完最后一段路。沿途,龟裂纹蔓延的土地里散发出一股令他舒适的气息。
起初以为是假象,这很荒谬,当林奇耐不住好奇心俯身观察大地的深处,瞬间明白体内的舒适感来自何处——右手。
地下的深处是翻滚的岩浆,像是一条条河流顺着大地的缝隙流淌。高温,硫磺,热浪,随着暗红色光芒亮起,疯狂涌向地面。
但林奇感觉不到热,原因很简单,谁家恶魔平日里不喝上几杯岩浆呀。
哪怕仅仅一只手是恶魔,做为身体的一部,人这一整体会跟着沾染恶魔的习性,索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由白变黑,一只手的距离。
接下来的林奇,同样不能幸免。
这一发现,让他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一点信心,最起码他能适应这片曾经被恶魔征服的土地,只要有岩浆与烂泥以外的食物供给,林奇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活下去。
很快,阿蒙德小镇的大门出现在林奇面前。
小镇的外围,光圈的边缘,伫立着一块巍峨巨大的石碑。石碑像是一道分界线,将外面世界和锅盖里面分开,地表的颜色到此发生变化,碑的一侧是红疹土,另一侧是深灰色的石板路。
这是一座通体以深渊巨曜岩雕琢而成的石碑,上面有密密麻麻的铭文和一幅心脏图案。
石碑上的内容是一篇长文诗歌,光看文字与辞藻,应该出自名家之手。它向世人讲述查尔斯·弗兰茨陛下的丰功伟绩,描绘那场规模空前,史诗般绚烂的千万战争,而诗歌下的心脏则是那场大战中最值得让后人铭记的战利品,特意记录史册,来自入侵恶魔军团首领的馈赠,深渊大领主的力量源泉。
林奇对这颗心脏非常熟悉,以至于看到心脏图案的第一眼就确认了心脏的来历。
在范登海姆位面,任何一本关于手术师的书籍中都会有大篇幅针对这颗心脏的描述。
休伦帝国唯一的八级天赋器官,玛瑟卢斯之心!
一颗传奇心脏,单论话题性更是凌驾于战役和查尔斯大帝本人之上,它至今没有被人类所征服,相当于恶魔领域的天花板,这使得它传奇性变得无法复制。人们总是喜欢不厌其烦的讨论玛瑟卢斯之心,评估它的力量,推测它的潜力,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奴隶,乐此不疲。
毫不客气的说,休伦帝国的手术师合上书本睡觉,做梦的内容清一色是为玛瑟卢斯之心做一场移植手术,载体是谁并不重要,但手术的主刀医师必须是本人。
只可惜,这颗心脏从切下起一直被保管在弗兰茨家族的密室宝库,没有一位人类强者能够承载这颗心脏。
据说,传闻,八卦,玛瑟卢斯之心的细微生物需求高达三千个单位。
一个天文数字!
林奇向石碑鞠躬,可以肯定他不是帝国的子民,但做为人类理应向此等武功表达敬意,这是全人类的骄傲。
他很想献上花圈,但在略显贫瘠的知识库中找不到能够适应升腾高温的花卉。
“不好意思,匆忙被人赶出来,一时忘记带酒,改天捎一壶浇汁,烧一烧沾沾喜气。”
林奇送上真诚的歉意,随后他越过石碑,穿过光幕,从白天进入深夜,当脚踏上深灰色石板路面时,意味他步入阿蒙德小镇的领土。
在靠近之前,林奇很难想象位于世界边缘地区艰难生活的人类长什么样,当他走近后,见到小镇中来来回回行走的路人,豁然发现,这伙人都长着一副人样子。
“嚯,原来你们也是人啊!”
林奇在内心深处发出这样的感慨。
他不是没有过担心,生怕小镇内生活着一群骨骼惊奇,外貌抽象的人类,比如全身蓝色皮肤,布满红斑,或者身体上覆盖一层鳞片,不停分泌着粘液;要么双臂腐化,手变成爪子,完了背后挂着一对肉翅,当然尖钩子尾巴和黑色的弯角是标配。
最后女性或者说雌性有一对大波。
这是林奇想象中生活在世界边缘有与恶魔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生物外观,那样冒然闯入的他会显得很异类,从进入小镇起被周围生命站立行注目礼。
也许对方兴致高雅,第一时间扑上来把他分成几十小块吃下肚,根据画风抽象战斗力爆表的原则,这些人不是手持一刀之力的他可以抗衡。
现在不错,林奇可以完美的融入群众当中,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不对,他没带枪,临时抽出手术刀用来防身。
他握紧左手,发现,刀呢?
手里的刀哪去了?
“哎呦!”林奇一声尖叫。
差点忘了,他身上等着开饭的不光他本人,他的奴仆胃,他的主子右手,他的房客细微生物,还有那把该死的手术刀。
想想一个未婚未育未结扎的小处男,拖家带口的,管着一大帮子稀奇古怪的东西一日多餐,这压力得多大。
以后还怎么相亲找对象?
那把该死的手术刀直插入右手手心,开始一贯的常规操作,小抿一口血,然后......大口大口的吸允。
要命,林奇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右手血管中的血液正不断朝伤口处汇聚。
这架势,死刀是要嗦干他。
即被右手抽干,被细微生物吸干之后,林奇的死亡笔记中又多出一种死法,被自己的手术刀嗦干。
他这一声杀猪似的惨叫,惊动周围的小镇居民。
‘安居乐业’的大伙齐刷刷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向他。
这时有一个小女孩惊喜道:
“看,一个男人!”
那是女儿国,不是阿蒙德。
“呵,一个人类!”
那是伊甸园,不是阿蒙德。
正确的标准的阿蒙德式对外打招呼方式。
面对外来者:
“妈妈,又来一个傻子!”
林奇赶紧将右手背到身后,面对可爱的小女孩,第一次见面万万不可亮兵器。他蠕动面部肌肉,压下阵阵好似痔疮溃烂的疼痛,摆出一副自认十分拿的出手,适合第一次见对自己表示好奇的异性时专用的定制表情。
一个完美的,生动的,形象的,傻子一般的微笑。